安徽人口职业学院低值物资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5-01-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物资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物资质量,防止积压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6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21号令)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低值物资(以下简称物资)为不包括固定资产的材料物资,主要范围是:

1、教学、科研等实验用品(材料、试剂);

2、行政后勤方面使用的办公用品、印刷品、低值易耗品;

3、各类设备(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电教等)耗材,水、电维修材料及卫生清洁材料等;

4、代购的学生教材(包括复习资料、习题集)、白大衣、军训服等视同物资进行管理。

第三条  学院物资采购方式分为批量集中采购和零星分散采购。各部门所需物资,原则上采用批量集中采购。

第四条 学院物资采购工作应遵循质量第一、勤俭节约、透明公开的原则,为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 各部门要配备物资管理人员(至少配备一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的物资管理人员),总务、教务等重要物资管理部门还应根据物资类别,本着适当集中、方便领用的原则设物资库房,并建立物资的序时增减分类台账。

第六条 建立物资验收登记制度,成立物资验收小组。
                第二章   物资的采购

第七条 物资采购按照预算安排,申请报批,集中采购的原则进行。每年学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当年经费的预算和库存情况,结合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确定物资的储备定额。具体由使用部门分类编制物资的年度购置计划,由专项采购部门归集需求报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汇总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提请院长办公会(或其授权人)批准,列入年度预算。年中采购时由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填写“材料物资请料单”(附件2),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会同院财务和纪检部门组织采购。所有采购均应控制在财务预算和采购计划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购和超预算、超计划采购。

第八条 购进大批量的物资时,需按经批准的购置预算计划,依据《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由学院向社会公开招标;因工作需要的临时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与财务处会商资金,提出意见后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或院长批准(3000元以上)组织采购;零星需要的价低量小物资(3000元以下),由采购部门会同财务处确定定点采购点,采购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会同财务处在定点采购点范围内进行公开竞价、比价、询价采购。定点采购点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得随意变更供货方和商品价格。采购部门要会同财务部门建立定点采购单位信誉档案,对信誉不佳的商家及时进行更替。

第九条 总金额超过3000元或单笔业务金额达1000元以上经济业务,均应订立书面购销合同,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物资技术要求等。购销合同由物资采购组织实施部门负责草拟,报分管院领导审定。合同生效后,使用部门应配合供应商做好采购物资的接货、安装、调试工作;采购组织实施部门应督促检查供货单位严格履行合同,保证采购项目按要求完成。

第三章 物资的验收入库

第十条  零星分散采购的物资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组织实施,验收小组由使用部门、财务处、专业技术人员、仓储管理员组成。批量集中采购(含政府采购)的物资验收工作,由采购部门组织实施,验收小组由物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工作应在供应商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一条  物资验收标准,以合同约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产品技术资料、行业规范等为准。

第十二条  物资验收小组应严格按标准进行验收。物质外观、数量、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技术指标、附(备)件、产品技术资料等应作为重点验收项目。验收中要做好有关记录,填写验收报告书,明确验收结论,所有参与人员须在验收报告书上签字,验收报告书由财务处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  验收发现问题,短期可以解决的要通知供应商限期整改;问题严重,与合同约定明显不符的,退回物资,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货商负责,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向供货商提出索赔。

第十四条 所购物资,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有合同约定的,货款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凡是合同规定有质量保证金的,付款时必须留足质量保证金,以保证质保期的顺利执行;质保期内违约的,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第十五条  物资到达仓库,仓库保管员负责填写“材料物资入库单”(附件1),核实物资的实际采购价格、发票中物资的数量和入库单的数量是否一致,并保存入库单第一联(存根联)备查。

第十六条  采购员负责核对入库单和实物是否相符,确保收到的物资和入库单上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一致,保存入库单第二联(验收联)并负责记载物资的数量、单价和金额,保证账实相符,即物资的数量金额账和入库单、实物相符。

     第十七条  财务处根据已批准的购置报告、已签收的物资入库单第三联(记账联)和购货发票付款,并相应增加库房的库存数。

第四章  物资的出库

第十八条  物资的出库要有逐级审批制度。

学生用品:每学期学生处核定各班级物品的领用品种和数量,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向行政库房下发通知,行政库房根据通知造册由班主任签收,办理出库手续。

教学用材料、用品,实行计划领料制度。领料计划应根据实际教学需要,认真核算,按次提出申请,报经各系部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领取。计划外临时少量需要的可临时申请审批。

行政办公用品、印刷品、低值易耗品,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电教等设备耗材、水电维修材料等:由各处室提出申请经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库房方可发货(材料价值在100元以内的,超过100元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教材:教务处每学期开学前根据教学计划制订分专业,分班级的教材发放清单交由教材库,教材库根据清单组织班级领用(需有班主任亲笔签名),办理出库手续。教师领用教学用书,由本人填写教学用书申请单,教务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领用出库手续。

第十九条  库房物资出库时要填写一式三联的“物资出库单”(附件3),办理出库手续。财务处根据物资出库审批单和“物资出库单”冲销各库房的库存物资数量金额帐。
                第五章 物资的盘存
    第二十条  建立财务处与各库房数据同步互控对应机制,实行材料的月盘存和学期盘存制度。

月盘存:各库房每月一次(月末)对库存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填报“物资领用存月报表”(附件4),会同“物资出库单”,经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向财务销帐。

学期盘存:财务处会同各库房每学期一次(上半年定于7月初,下半年定于12月初)对物资进行实地盘点,核对物资的实有数与账存数是否相符,物资的保管、使用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物资盘盈盘亏表,按规定进行处理。盘盈盘亏须经财务处审核并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才能调整有关账目。

第二十一条 使用部门对使用后剩余的物资,应办理退料手续,退回仓库前必要时应经质量鉴定。库房对使用部门确无需要或无法利用的残次、废旧物资应组织回收,尽量整修利用。对多余不用的积压呆滞废旧的物资,进行变价出售处理,处理前应经财务处审核同意,并行文申请报批,变价收入纳入学院财务统一核算管理。财务处根据相关财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  违纪处分

第二十二条  参与采购的单位和人员要认真学习物资采购供应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或业务谈判,徇私舞弊,干扰采购活动正常秩序的。

2、与投标者或供货单位相互串通,高估冒算,有意多付货款的。

3、不认真履行职责,购进的货物以次充好、价高质次或假冒伪劣产品。

4、采购过程中,接受供货方礼品、回扣或有价证券等各种好处费而不上交的。

5、挥霍浪费或挪用、贪污、私分采购货款的。

6、采购过程拒绝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有意包庇的。

7、建立物资仓储管理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材料物资入库单

  仓库名称:
  编号:                                年  月  日

物资编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采购             检验                验收         

填写说明:本单一式三联,第一联采购联,为采购员备查,第二联仓库记账联,仓库据以记帐,第三联财务联,交财务处办理付款并作为财务记账联。

 

 

 

附件2:

材料物资请领单

请领单位:                                             年    月    日

物资

类别

物资

编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请领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用途

 

合计

 

请领人(签章)                  领用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写说明:本单一式二联,第一联留领料单位备查;第二联留仓库,据以登记出库。

 

附件3:

材料物资出库单

领料单位:                                             凭证编号:

                  年    月    日            发料仓库:

物资

类别

物资

编号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实发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用途

 

合计

 

发料人(签章)             领料人(签章)

填写说明:本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仓库,据以登记材料明细账;第二联留领料部门备查;第三联于月末经汇总后交财务据以销帐。

 

 

附件4

材料物资收发存月报表

                                        年   月

类别

品名

规格

期初结存

本期入库

本期出库

本期结存

单价

数量

金额

单价

数量

金额

单价

数量

金额

单价

数量

金额

 

 

 

 

 

 

 

 

 

 

 

 

 

 

 

 

 

 

 

 

 

 

 

 

 

 

 

 

 

 

 

 

 

 

 

 

 

 

 

 

 

 

 

 

 

              部门领导审核:      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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