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标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10-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工作,落实信息发布工作岗位责任制,根据学院招标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法必须公开发布的学院招标采购项目的各类信息应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及时发布,以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采购相关信息。本办法所称招标采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变更补遗公告、答疑公告、预中标公告、询价通知函、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等。

第三条 学院招标办负责各类信息的编制、审核,学院办公室负责承担招标采购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

第四条 委托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更改答疑公告及预中标公告等,除代理机构在其特定网站上发布以外,代理机构应及时反馈给招标办,招标办审核整理后,交学院办公室按时同步在学院官网发布。

第五条 已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如有变更,招标办应及时将变更后电子文稿送至学院办公室 

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以单位和个人名义对外发布与招标采购内容相关的信息。

第七条 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招标办负责解释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